
應用領域
供暖運營
商業模式
東營復合模式
公司開拓市場綜合運用了EPC、EMC、BOT、BOO、PPP 等多種商業運營模式,適應了市場多元化需求,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1.EPC (Engineer--Procure--Construct) 工程總承包
公司應用EPC 模式與用戶簽訂“交鑰匙”工程,實施了上海國際環保園、江蘇徐州華辰麗景、新疆阿克蘇、內蒙古扎蘭屯、山西朔州、山東臨沂等地200 余個項目。
2.EMC (Energy--Management--Contract) 合同能源管理
海利豐與用能單位簽訂合同,約定節能目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海利豐的投入及合理利潤。主要實施了勝利油田鉆井四公司、技術檢測中心、海洋采油廠、河口采油廠等50 余個項目,每年節約標煤5 萬噸,綜合效益明顯。
3. BOO (Build--Own--Operate 建設—擁有—經營) 模式
由企業投資并承擔工程的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培訓等工作,硬件設備及軟件系統的產權歸屬企業,而由政府部門負責宏觀協調、創建環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門每年只需向企業支付系統使用費即可擁有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的使用權。
海利豐實施的項目包括:孤東佳苑小區、勝利采油廠綜合大隊污水余熱供暖、孤島采油廠注汽大隊污水余熱供暖、景苑西區污水余熱供暖等項目;
4.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設—經營—轉讓) 模式
BOT模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企業來承擔該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經營與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企業向設施使用者收取適當的費用,由此來回收項目的投融資,建造、經營和維護成本并獲取合理回報;政府部門則擁有對這一基礎設施的監督權、調控權;
海利豐實施的項目包括:南郊花園、龍居社區、聚園小區等項目;
5.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伙伴式的合作關系,并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公司參與了西城區集中供暖改造等系統工程。